根据工作需要,我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。
一、选调职位
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机关科员3名。
二、选调对象
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。
三、选调条件
(一)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爱宣传文化工作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。
(二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,学科门类为哲学、法学、文学类专业。
(三)年龄30岁以下(1983年5月31日之后出生),2年以上工作经验(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)。
(四)身体健康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:
1、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2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;
3、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;
4、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;
5、其他不符合条件的。
四、选调程序
(一)报名。
1、报名方式及地址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地址: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(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8室),联系电话:2139991,2120835。
现场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(含照片)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hswxcb@126.com,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“选调公务员”字样。
2、报名时间。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日(8:30—12:00,14:30—17:30)。
3、报名材料。①《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;②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;④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;⑤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。
(二)资格初审。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。
(三)考试。
1、笔试。笔试成绩前20名(含并列)进入面试环节(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)。
2、面试。
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资格复审、组织考察。笔试、面试后,经资格复审,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选,市委宣传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。
(五)转任。根据考察情况,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,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。
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《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》。
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
2013年5月22日